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模范环保所评价指标》

来源:深圳商报 | 2021-07-01 10:43:24 |

守正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的环保铁军将秉持这一理念展开新作为。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模范环保所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据了解,这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首个基层环保所模范标准,也是深圳市模范机关创建向基层发展、向一线延伸的重大标志。

新发布的《评价指标》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运转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练就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六大核心要求,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办公场所”、“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6个方面设立了14项评价指标,为全市的创建工作提供指引。

据悉,为深化和巩固模范机关创建成效,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组织力,夯实生态环保铁军根基,深圳市“模范环保所”自2021年3月份就开始谋划筹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不断强化统筹指导,多次赴基层进行专题调研,会同专家对目前基层环保所面临的具体问题进行统筹分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去年的规范化建设只有工作方案,缺少评价标准,今年为模范环保所创建制定的《评价指标》将为各环保所提供可量化、易操作的标准,更好地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2021年是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关于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显示,深圳市今年将要完成4项主要指标:AQI达标率≥94%,PM2.5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显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担子更重了,任务更艰巨了。这就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具有更过硬的业务能力。而过硬的业务能力更需要党建引领,更需要完备的指标指引。

因此,《评价指标》还着重对“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制度建设”“执法队伍干净担当”“主要业务高效推进”等方面进行了考察,旨在强化基层队伍执法能力,不仅要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也要走在前列,打造“有水平”“有素质”的模范环保所。

此外,为使模范环保所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模范环保所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模范环保所创建领导小组,并将模范环保所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考核问效。

目前,模范环保所创建工作已进入对照自查整改阶段,年底前将组织验收专家小组,根据《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档案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环保所的创建工作进行核查验收,评选出10个模范环保所。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打造“职责清晰、运转规范、形象统一、务实高效”的模范环保所,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创建模式。

模范环保所的成功创建,将助力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现基层环保所顺畅、高效的运转;模范环保所也会带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问需于民、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施策,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好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展示生态环保铁军为民服务、本领过硬的队伍形象。这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也将成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献礼建党百年的珍贵礼物。(张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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